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44个有效辩护案例,2024年度第80个有效辩护案例,第228个适用缓刑有效辩护案例,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第45个有效辩护案例。
马传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:
1、争取到了取保候审。
马传某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于2024年08月27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刑事拘留,2024年08月31日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不成功,屡败屡战接着再去申请取保候审,2024年09月29日,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对马传某不批准逮捕,马传某取保候审,重获自由。
2、争取到了适用缓刑。
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马传某收购赃物90次合计赃物金额259740元,系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情节严重,法定刑为有期徒刑3年以上7年以下,2024年12月17日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当庭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马传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
马传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杨振中律师。